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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歲教師節上映的電影「教員你會不會回來」,改編自王政忠老師的真人真事,故事描寫王教員自高中時即離家半工半讀,天天躲在洗衣店的蘊藏室苦讀,奮力考上高雄師範大學,畢業後分發至南投爽文國中擔負實習先生。爽文國中位於南投縣中寮鄉,是全台灣最窮的平地鄉鎮之一,本地連超商都沒有,甚至連省道也不顛末。正因為「不想繼續待在偏鄉學校」,所以他非常盡力設計課程,進展能讓考成第一名,趕快調離這裡,到大城市裡擔負補習班名師。但沒想到卻遭受了921大地震,流離失所的學生佈滿徬徨,流著眼淚問他:「先生,你會不會回來?」因為學生的這句話,讓王老師心生感慨,最後選擇繼續留在爽文國中,和理念溝通的先生們,一路協助學生走出地動後的心靈傷痛。
王政忠先生花了四年的時候,透過進修護照的講授技能,晉升學生的閱讀理解能力。例如在分組進修時,遵照能力凹凸,把學生分成A、B、C、D咖,只要D咖學會了,小組的分數就愈高,因此水平好的學生積極教訓其他人,培養共學精力。一個只有六個班的偏鄉小學,單親、隔代教養、低收入戶和新移民後代的學生比例超過五成,可是憑著不放棄的決心和勉力,堅持了17年,他透過教育改變學生在進修上的弱勢,成為全台灣獨一同時取得Power教師、Super教師和師鐸獎的三冠王。
「遭受了921大地動,流離失所的學生佈滿徬徨,流著眼淚問他:『教員,你會不會回來?』因為學生的這句話,讓王老師心生感慨,最後選擇繼續留在爽文國中......」(取自王政忠facebook)
教育可以翻轉人生,但若是教育資本分派不平正,卻會對偏僻地域學生的受教權造成明顯晦氣的影響。以花蓮縣104年度根基能力檢核效果為例,均標分數前3名集中在花蓮市、吉安鄉、玉里鎮等生齒密集區;均標分數偏低則集中在豐濱鄉、光復鄉、卓溪鄉等偏僻區域,顯示學生的進修顯露,確切存在顯著差別。
另外,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103學年度偏僻地域國中及國小(以下簡稱「偏僻地域黉舍」)的校數,共有1,127所,佔全國國中小學的總數「31.2%」。此中,各縣市50人以下的偏遠地區黉舍,國小共有331所,國中則有29校,占全部偏僻區域學校31.9%。統計數字顯示,偏鄉國中小學遍及存在「學校範圍較小、班級數也少」的景象。在貧乏同儕互動之下,學生的進修念頭也較為薄弱。此外,因地處偏僻、交通未便,再加上「單親、隔代教化和弱勢家庭」的孩子比例較高,所以家庭教育的功能相對柔弱虛弱,偏僻區域黉舍的先生,往往成為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上的依賴重心。
憲法第21條劃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另外,「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力國際公約」第13條第1項亦規定:「本公約締約各國認可,人人有受教育的權力。…」聯合國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力委員會進一步發布「第13號一般定見」,宣示受教育本身就是一項人權,也是「實現其他人權不成或缺的手段」。第13號一般意見進一步闡釋,教育應包括以下四個要素。第一是「可獲得性」(Availability),也就是國度應使人民可以充分取得領域內具備功能的教育機構及教育計畫。第二是「可接近性」(Accessibility),即國度應令人民得以不受輕視地,接近利用教育機構及教育計畫。第三為「可接管性」(Acceptability),即教育的情勢與實質(包羅課程及教授教養方法),對學生及家長而言,應具有可接管性;例如必需具有相幹性、文化的恰當性及良好品質。第四為「適應性」(Adaptability),即教育應具有彈性,順應社會與社區的改變,並回應學生分歧的社會與文化靠山。
另外,大法官釋字659號注釋亦明文提及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力」;釋字626號、382號解釋亦闡釋人民受教育的權利,應受憲法保障。整體而言,人民有接管國民教育的受教權,除憲律例定及大法官注釋外,上開國際公約及一般見解,都可作為主要根本(參照釋字702號诠釋羅昌發大法官協贊成見書)。
為了改良偏鄉地區黉舍的學生就學情況,立法院在客歲12月6日,通過了「偏僻地域黉舍教育成長條例 」(下稱「成長條例」),可合用於「交通、文化、生涯性能、數位情況、社會經濟前提或其他身分,致有教育資本不足情形」的公立高中以下黉舍,並於「發展條例」中透過如「提供住宿舉措措施」、「國語(文)、英語(文)及數學的解救講授,可由中心主管機關全額津貼所需經費」、「特別嘉獎校長及教師在非偏僻地區黉舍辦事成績良好,而自願赴偏僻地區黉舍辦事」等措施,但願協助偏遠地區學校的教育發展。
教育部及立法院的專心值得必定,相幹規定如能完全落實,應可改良偏遠地區的教育窘境。但是,偏鄉地區的師資活動率,遠較一般黉舍為高,以104年度為例,偏鄉地區小學的教師活動率是「8.3%」,乃是一般黉舍「2.6%」的3倍以上;偏鄉區域中學的教師活動率是「5.8%」,也超過一般黉舍「1.7%」的3倍。但是,依「成長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偏僻地區黉舍甄選合格專任教師,確有艱巨者,主管機關得控留所轄偏僻區域黉舍教師編制員額「三分之一」以下的人事經費,採公開甄選體式格局,進用代理教師或以契約專案聘用具教師資曆之教師。
「成長條例」明定偏僻區域黉舍編制員額及其人事費用可彈性運用,也許立意良善。但矛盾的是,偏鄉區域黉舍最缺少的就是不亂的師資,發展條例固然一方面供應各類鼓(獎)勵辦法,但卻開出高比例的署理及專聘教師,是不是真能殺青進展正式教師久長留任之目標?偏僻地域教師難聘,活動率高,確切是不容否定的事實,但這恰是應當被最嚴肅對待,火急需要解決的問題,透過署理及專聘教師可否殺青此一目標?仍是反而晦氣於偏僻區域的師資不亂性,實有待主管機關進一步沉思。
*作者為理律法令事務所律師
本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E5%8A%89%E6%98%8C%E5%9D%AA%E5%B0%88%E6%AC%84-%E5%BE%9E%E9%9B%BB%E5%BD%B1-限量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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